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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转让小常识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0-07-17

    商标转让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合同转让、后续转让和行政命令转让。它们各自的含义是:

    1.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或协议转让注册商标。

    2.继承和转让是指依法注册的个人和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且合法继承人获得其注册商标。

    3.行政命令下的商标转让是指法院或其他公共机关作出商标归属判决后发生的商标转让。在这些转移方法中,最常用的是合同转移。

    我们在转移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转让申请提交后一个月,商标局将根据申请中填写的地址通过邮件将其发送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并根据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将《受理通知书》的副本发送给注册人。

    2.如果转让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能获得批准,商标局将根据申请中填写的地址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改正。

    3.转让申请获得批准后,商标局将根据申请中填写的地址将转让证书邮寄给受让人,并发布商标转让公告。证书上的签字日期为公告日期,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4.转让申请中的受让人多人共有的,商标局的相关通知或证明只发给该代表。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当申请更换。

    5.如果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处理转让申请,商标局将不会直接与申请人通信,所有通信将发送给商标代理机构。

    6.申请类别应按《商标注册证》批准的国际分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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