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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你知道么
    添加时间:2020-07-17

    一、汇算清缴对象济南工商注册

    根据现行所得税法的规定,凡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账目清楚,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齐全,核算规范,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经税务机关认定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均应当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进行汇算清缴。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二、汇算清缴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证合一”);

    (2)企业年度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

    (3)纳税申报表(包括所得税、流转税及教育附加、防洪费);

    (4)以前年度纳税鉴定报告复印件;

    (5)企业存货盘点表、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

    (6)汇算清缴年度12月份税金的缴税单;

    (7)资产所有权证明的复印件;

    (8)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复印件;

    (9)企业基本情况表;

    (10)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汇算清缴流程

    (1)企业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企业所报送的材料。如发现企业申报有计算错误或漏项,将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正或限期重新申报。若审核确认无误,则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或多缴的税款;

    (3)企业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主动结清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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